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2020-06-02 17:02:33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管理办法: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二)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报考条件
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