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文,执业药师可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了!
2020-06-01 15:06:02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通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多的可申领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将根据各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初级工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

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审核程序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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