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泰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6-01 16:04:33
几项重要时间节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31日
        2、“新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8月3日—4日(仅限这2天,提前或逾期将无法受理资格审核)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
       4、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7年10月6日—12日
       5、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15日。
泰州永创教育友情提醒:记不住时间点的都设置闹钟提醒!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厅《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32号)和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泰职办﹝2015﹞20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7年10月6日-12日。
 
科目设置和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按照顺序装订):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具体格式可至报名网站首页“常用表格内”下载))。

 补充说明
        1.市审核机构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查考生毕业证书的真实性。因2002年(不包括2002年)前的毕业证书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验,如审核工作人员对学历证明有疑问的,请考生提供档案托管部门或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等佐证材料。
        2.市审核机构将通过市社保系统进行核查考生单位信息。如因工作单位信息与社保系统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请考生自行提供单位工资发放名册(包括考生本人信息且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3.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业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注: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7年9月18日-22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www.tzrsks.com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