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上精心准备的考点干货
2020-06-02 09:01:51

“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 --《三国志·魏书·王肃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学习的枯燥与困难,都是短暂的,珍惜现在,收获美丽将来!今天继续学习吧~

法规考点
       1.不得委托生产药品中药注射剂和原料药、生物制品、麻精、易制毒、毒性药品、多组分生化药品。

2.引起严重危害药品一级召回。

3.引起暂时的或可逆的健康危害二级召回。

4.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三级召回。

5.药品召回的责任主体药品生产企业。

6.通知停止销售和使用药品,报告药监部门(一级召回)24小时之内。

7.通知停止销售和使用药品,报告药监部门(二级召回)48小时之内。

8.通知停止销售和使用药品,报告药监部门(三级召回)72小时之内。

9.调查评估报告,提交召回计划(一级召回)1日内。

10.调查评估报告,提交召回计划(二级召回)3日内。

11.调查评估报告,提交召回计划(三级召回)7日内。

12.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需经过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3.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需经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4.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15.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辖区迁移需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16.经营疫苗的批发企业至少配备2个以上的独立冷库。

17.批发企业负责人资质要求专科以上学历或中专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8.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资质要求本科以上+执业药师资格+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19.批发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资质要求执业药师资格+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20.验收、养护、采购资质要求药学或医学、生化、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1.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3年。

22.药品的安全风险复杂性、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

23.执业药师禁止注册单位机关、院校、科研单位、检验机构。

24.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条件之一中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

25.药品生产、药品经营100%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6.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7.受刑事处罚、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销注册。

28.变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15学分。

30.药品的质量特性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均一性。

31.药品的特殊性、专属性、两重性、质量的重要性、时限性。

32.药品的固有特性、有效性。

33.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4.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

35.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

36.执业药师注册条件:拿到证、有道德、健康、单位同意。

37.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立足国情、公平与效率统一、统筹兼顾。

38.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

39.医疗服务体系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

40.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