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五章第二节(下)
2020-06-02 09:27:43
考点8处方点评制度

1、含义: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2015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采用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强化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
 

2、实施: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 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 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 30份
 

3、结果:分为理处方与不合理处方,其中不合理处方分为不规范处方、 用药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
提示
目前在我国,药师没有处方权,不能自行更改处方所列药品,但药师对处方有审核权。

 

考点9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规定

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考点10处方保存期限及销毁程序

1、处方保存期限: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为1,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为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3
2、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4、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决定;②登记事项变更,应在有关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

(3)换发:有效期为5年,期届满前6个月,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机构制剂申报:①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②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③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④中药注射剂;⑤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特殊情况指: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
        3、省内调剂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各省之间调剂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